本报3月13日讯(记者任磊磊)13日,济南市烟草专卖局通报,2014年,济南市烟草专卖局共查获假冒卷烟案件313起,数量130.06万支,案值215.13万元;走私烟案件246起,数量51.99万支,案值29.18万元。据了解,利用互联网、微信等信息网络非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呈快速增长趋势。 2014年初,天桥区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有人在微信朋友圈散布“本地销售中华、555等高档卷烟”的信息,所售卷烟价格远远低于烟草公司的市场批发价。经过调查,锁定了违法嫌疑人何某,并查获假冒伪劣卷烟80余条,案值3万余元。 据何某交代,其所销售卷烟均是通过QQ网络聊天工具从深圳购进。该案随即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最终发现并摧毁了一个涉及19个省、51个地市的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犯罪网络,查获涉案卷烟250余万支,涉案金额达170余万元。 而有不法商贩竟然盯上了戒烟群体,利用网络销售各类假的戒烟类产品。2013年下半年,市中区烟草专卖局根据举报,查处了魏某利用互联网销售“戒烟灵”的案件。魏某长期在某网站销售“中华戒烟王”、“草本清肺戒烟灵”、“新一代清肺戒烟灵”、“汉草清肺戒烟灵”等产品,销售业务800余笔,销售金额达到10余万元,涉及人员500余人。 经调查,其所售“戒烟灵”产品均从上线杜某处购进。杜某利用订货会、药品展销会、某购物网站等渠道向全国各地销售“中华戒烟王”等产品。经鉴定,这类“戒烟灵”系列产品外观与普通香烟一样,而且其使用的烟丝、卷烟纸、滤嘴棒等属于烟草专卖品,实际上是一种伪劣卷烟。2014年9月,经法院审理认定:杜某、魏某构成犯罪,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上销售卷烟店铺均不具备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法定条件,属于无证经营。”烟草专卖局副局长滕继伟表示,从查处的大量案件显示,互联网销售的卷烟,特别是一些人打着海关罚没、免税烟、原厂烟丝等幌子销售的卷烟,基本都是假烟。这些假烟质量低劣,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如果消费者缺乏辨别能力,贪图便宜从网上买烟,不但经济上会遭受损失,身体健康也会受到损害。 滕继伟提醒消费者,每条卷烟都喷打32位激光编码,编码后四位应与销售商家所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后四位一致。同时,真烟透明包装纸是否平整、光洁,商标印刷图案、字迹清晰、套色分明,烟支滤嘴切口整齐、无毛茬,烟丝梗少,烟梗经过膨化处理,烟丝油润有光泽。 另外,13日,济南市物价局发布了三起典型案例。其中某景区停车场未按规定收取停车费,被处罚五千元,某房地产公司因涉嫌价格欺诈被罚20万元。这些处罚,对类似案件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