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近年来,温州市烟草专卖局在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开展了一系列打假打私和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全市共查获假烟25.61万条,走私烟6.83万条,破获了百万元以上的假烟网络案件49个,其中公安部督办的网络案件7起,公安厅督办的网络案件3起,移送追刑447人免税香烟批发一手货源,极大地遏制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卷烟零售市场得到不断净化。 鉴于许多市民不了解走私烟、假冒卷烟以及非正常渠道进货卷烟的情况,市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就三类违法卷烟进行了详细解答。 何为走私烟? 凡正常进口的卷烟必须在箱包、条包和盒包上印有“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字样;免税店经营的卷烟必须有“中国关税未付”和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专门标识。以下三类为走私烟:无“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中文字样的外国卷烟;在国内市场销售的带有“专供出口”中文字样的国产出口倒流卷烟;在国内销售的标有“授权生产”字样的卷烟。 还有另外一种免税烟,是指在机场、码头等各种海关监管区域免税商店销售的,不含关税和增值税的烟。包装上有“中国关税未付”和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专门标识,其销售对象只限于已经办结出境手续、即将前往境外的人员,以及尚未办理进境手续的人员。如果在非免税店经营带有免税标识的外国卷烟,或者免税店经营无“中国关税未付”标识的卷烟,就涉嫌走私烟。 查获的走私烟怎么处理? 走私烟与其他走私产品一样,不仅仅造成政府税收损失,而且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守法零售户利益。而且对消费者而言,走私烟在储藏、运输、销售环节没有严格把控,品质质量大受影响免税香烟批发一手货源,还有部分假烟充斥其中,对身体危害性较大。根据国函【2000】13号规定,对于走私烟,由海关、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没收。根据《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规定对收缴的走私烟实施销毁,防止流入市场。 销售假冒卷烟怎么处罚?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根据《刑法》及两高司法解释规定,销售假冒卷烟的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的,或者销售金额未达到5万元,但与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达到15万元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非正常渠道进货卷烟如何处理? 非正常渠道进货的卷烟,指不是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真品卷烟。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违法销售非正常渠道进货卷烟,将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查获的违法卷烟罚没款如何处理? 涉烟行政处罚案件罚没款包括罚款、违法所得没收款以及违法实物变价款,均按财政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国库。2011年以来,我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共上缴国库罚没款近3000万元。通讯员温烟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