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内不仅有人卖服饰、婴幼儿用品、化妆品、奢侈品,还有人卖香烟,微信朋友圈卖香烟的行为是违法的。2017年3月,张某在网上认识了做香烟的微商孙某,经过多次交流,张某发现售卖香烟有利可图,便做了孙某的下线代理,大量从孙某处进购各种外国香烟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销售。随着生意越来越“红火”,张某渐渐扩大香烟的销售量,每次交易数量从原来的几条发展到数十条,甚至上百条。为了扩充货源,张某又联系了几位在国外打工的朋友帮忙捎货。2017年10月,张某被烟草专卖局的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现场从张某处查扣了日本七星香烟268条,涉及金额35698元。10月8日,张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1月29日,张某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不仅违法所得的3050元被予以没收,还被处以5000元罚金。 网警提醒广大群众: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微商有限制,从业需谨慎,切不可为赚钱冲昏了头脑,最终人财两空。出售香烟除了要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微信朋友圈销售烟草专卖品,网络销售香烟属于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