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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烟草专卖网”被打掉 周营业额高达百万

时间:2024-02-27 14:02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
日前,天津市津南警方获得线索,与兄弟单位协同作战,破获公安部督捕“10·11”案件,抓获在本市多个区域非法经营香烟的一个犯罪团伙中9名成员。其中

日前,天津市津南警方获得线索,与兄弟单位协同作战,破获公安部督捕“10·11”案件,抓获在本市多个区域非法经营香烟的一个犯罪团伙中9名成员。其中,广东省“一级供货商”李明花一并落网,由此摧毁了这个在天津、山西、北京、石家庄、河南等区域非法经营卷烟的网络。据悉,本市警方此次行动共收缴20多个品种的非法香烟,共计65000余条,涉案金额高达1000万余元。

烟草公司发现端倪

事情追溯到2009年9月28日,津南烟草公司在工作中发现,本区域部分烟草专卖店大大减少从公司批发进货,然而这几家烟草专卖店生意却异常兴隆,客流不断。其中,香烟的品种繁多,从高档的中华、黄鹤楼、玉溪、熊猫,到低档的前门、钻石等应有尽有。那么烟草店的卷烟又是从何处而来的?津南烟草局立即将情况向公安机关反映。经侦支队民警在暗中观察发现,有两辆金杯和五菱厢式货车经常到这几家烟草专卖店送货。每次货量很大,几十个包装箱塞满整整一车,且搬下的纸箱外包装都是小家电、服装等字样,难道他们是在贩卖假烟?

办案民警决定跟踪金杯和五菱货车找到供货源头。经查,两辆厢式货车的车主名叫张学民。今年47岁,曾因聚众斗殴被警方处理,释放后无业在家,后来在市场零售香烟。经过几年的积累,张学民的生意越来越火,并将零售香烟业务拓展成为批发香烟。难道张学民真的将生意做大成为地下“烟草专卖”,向本市各个区域的烟商供货?

秘密仓库大量囤货

办案民警经过近三个月的侦查,发现张学民属于家族式经营模式,其妻娟子及两个儿子也参与其中。张氏夫妇现居住在北辰区某个小区,此外在东姜井一偏僻处租赁了仓库,由于走货量大,同时在焕景园又购买了另一处仓库,每个库房大约有百余平方米,用来存放周转香烟。

通过昼夜设伏,民警了解到张学民的走货规律,其大约两三天就要从物流中心接一次货,货物催要紧的还要另加一次飞机航班。

接到货物的同时,张学民立即向下线批发,东丽的世纪烟酒店、南开盛华烟酒店、西青星华烟酒店以及红桥、河东,北辰、津南等区各个烟草店都是他的销售领域,几乎遍布全市,俨然成为本市的第二个“烟草专卖局”。

张学民走货量如此之大,他是与哪个省市的烟商联系呢?通过物流中心以及机场的运货单据,办案民警很快查到,张学民的供货商来自于广东省,他的上线是广州“著名”烟商李明花。

根据掌握的上述信息,警方分析张学民批货的部分烟草专卖店均为有照经营,难道他们竟敢大肆贩卖假烟?倘若不是假烟,该犯罪团伙的操作手段则是利用地区差价,从广东批发真烟,然后运输到本市加价出售。若真如此,无疑侵犯了本市正规经营商家的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更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熟视无睹。

揭开惊人售烟大网

张学民在本市分销的下线网络基本摸清,然而,对上线李明花的情况以及批发香烟的情况还不能清晰掌握。对此,津南警方又派出侦查小组数次前往广州,与当地警方联合办案。经查,李明花今年37岁,其丈夫因违法经营香烟已在广东省东莞监狱羁押。此后,由李明花接替丈夫“事业”继续掌握香烟市场,与全国各地的烟商们保持联络,在当地联系货源并及时给烟商供货。

经过月余的跟踪发现,李明花的售烟网络已经遍布全国多个省市,走货量之大更是令人瞠目结舌。山西、北京、天津、石家庄、河南,已经成为李明花的“根据地”。

鉴于此种情况,津南警方立即上报至公安部及国家烟草专卖司。2009年12月29日,经公安部和国家烟草专卖司批准为2010年部督案件,定名为“10·11”专案。接到通知后,津南分局与市治安总队、经侦总队等多家兄弟单位召开联合会议,并确定收网时间。

百名民警张网搜捕

2009年12月25日是西方的圣诞节,根据惯例全国的烟草公司准备放假一周,进行盘点。也就是说,此前正是香烟销售商囤积香烟的时机,并准备在元旦期间进行大卖。专案组成员经过对该案情况的综合整理、研判,决定在圣诞节这天进行收网行动。

但是,不知是烟商们早有准备还是预感到警方和烟草专卖局有所行动,他们贩烟行动都有所收敛。对此,警方只好决定耐心等待,再择良机。

经过专案指挥部精心准备,收网时间定于2010年1月19日,专案指挥部调集120名精干警力,成立以津南分局为主的两个机动组和四个抓捕小组。此前,第一抓捕小组民警已于1月15日赶到广州,对李明花进行重点监控。

1月19日凌晨4时,“10·11”案件收网行动正式拉开,随着指挥部统一发布命令,对该案涉案人员分别在东丽、南开、河东等地区实施抓捕。行动数小时之内,即将该案件涉及的第一批嫌疑人全部抓获。当天,共收缴、查扣非法香烟价值150万余元,刑事拘留主要嫌疑人李明花、张学民、娟子,东丽烟商梅玉、河东烟商薛旭等人。

周营业额高达百万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犯罪团伙主要利用地区差价来赚取暴利。例如,张学民从广州用一百四五十元购进玉溪香烟,批发到本市各个烟草专卖店的价格就是160元一条,这样烟民购买的零售价格大约就在180元左右。因为张学民走货量巨大,他每周的资金流水已达百万余元,其中的利益可想而知。

由于业务繁忙,他的妻子娟子、两个儿子都参与其中,并且还雇用伙计帮忙。此外,张学民还买了金杯、五菱、宝来等4辆汽车用来送货。

其中,他们购进的违法香烟的品种众多,从高档中华、黄鹤楼;中档红塔山、555、恭贺新禧到低档前门、钻石等应有尽有。更加可恶的是,他们还在非法的真品香烟中掺杂假冒香烟,蒙骗消费者。目前,上述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本报记者尹 娜通讯员路瑞东

(文中涉案人员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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