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县高良镇江南村大都塘村小组的“越南新娘”与其子女们(来源:南方农村报) 德庆县高良镇江南村大都塘村小组的“越南新娘”子女们(来源:南方农村报 华龙网2月4日报道“不知道该怎么办,读两年书回来做农民呗。”除去中国境内“三非”(非国籍、非公民、非人口)人员身份,14岁的莫水燕跟她的同学看不出任何差别,而她流利的普通话让小学校长都艳羡不已。 但她知道自己的特殊身份,因为母亲陈红文是“从越南过来的”。 陈红文还清晰地记得,十几年前她们进入中国时的那条河流。狠心砸下200元人民币,混在“有证件”的生意人中间,艄公便将他们摆渡到广西南部的东兴市,再由东兴散布于两广地区的某些县市。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越南籍的“陈红文们”,或者家境贫寒,衣食无着;或者年龄渐大,尚未成家。她们以打工为名,来到中国谋生,最后大都嫁到广东西部山区。 这个群体,至今没有官方统计数字。在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高良镇,仅在大同村,南方农村报记者就发现十几个越南女子。“在德庆县将近有100个。”多名知情村民称,在罗定、郁南和封开等靠近广西的县市,人数可能更多。 一封匿名求援信件 2009年12月,一封投寄到南方农村报的匿名信,将这个群体的生存状况公之于众。书信落款是,一个知情人代笔。字迹工整的书信中,“知情人”言辞恳切地写到―― 他们是一群学龄儿童和学龄前儿童,现在和同龄儿童一起在学校读书,或将进入学校读书,但父母为他们的前途和未来多了一份特别的忧心――这是一群报不上户口的黑户籍儿童。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真不知道他们今后继续升学,就业该怎么办。 嫁到中国的越南女子在有了自己的小孩后,能够面对现实,在家里安居,和丈夫一起抚养子女。像这样的越南女子,据估计,在德庆就有近百人,其他县市更多。 她们中有些人虽然曾经一次或多次回越南探亲,但仍未能取得合法的婚姻证明。大部分越南女子一年辛勤劳动,只能勉强维持一家人的日常开支,部分人的丈夫年龄较大,有的甚至已丧失了劳动能力。 “我们早已融入中国” 邻国越南,历史上的战乱造成男女比例约为3:5,许多姑娘愿意外嫁他国。 越南当地甚至有专门的“养妈”,在乡下找些貌美、想远嫁的姑娘,集中统一培训仪表、修养,然后专门介绍给外国男子。在十几年前,她们远嫁的目的地之一是中国,不过是以打工的名义前来。于是,这个群体从贫穷的山区,移位到能吃饱穿暖的“富庶之地”――尽管这里也是连绵的大山。 阮金红,现年35岁,1999年随远嫁到中国的堂姐到中国打工,经人介绍后嫁给了德庆县高良镇大同村村民徐进源。“只给了介绍人300块的利市。”说起这段姻缘,两鬓染白的徐进源仍止不住憨笑:“当时30岁了,家里穷,找不到媳妇,急啊。” 1月29日,慵懒的阳光照进徐进源围闭的庭院,徐父晃动着斑白的山羊须,守着两个孙女和7岁的小孙子,怡然自得地晒着太阳。听闻记者到访,徐进源特意从地里赶回来,满脸挂着微笑――今年结着硕果的沙糖桔,让他们一家释缓了一年的耕作疲惫。 “如果不是她嫁过来,我可能活不到今天。”徐父说,儿子在而立之年娶到阮金红,这是徐家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记者在徐家采访时,高良镇江南村的陈红文也在场,她笑声清脆而爽朗。她用流利的粤语说:“那时候我又黑又瘦,已经30岁了,在越南根本找不到老公。”1995年,在中国做了两年宰鸡的本行后,她嫁给了43岁的江南村民莫洪芬。来中国刚半年,陈红文就能用地道的粤西方言,跟顾客讲价。现在,58岁的丈夫莫洪芬一人留在江南村大都塘村小组,守着几亩稻田。而为人活络的陈红文,沿袭了在越南河内老家经商的思路,带着女儿莫水燕搬到高良镇上,继续做宰卖鸡的生意。 高良镇江南村治保主任梁树林说,该村曾迎接了10个越南女子,除了2个嫌弃“丈夫家”过于贫穷而跑掉外,其余的都在村里生了孩子,并安心地相夫教子。在高良镇另外一个2000人的村庄――大同村,村委会副主任谈咏告诉记者,十五六个越南新娘在此安家,约二十个“黑户”孩子到了学龄阶段。 “我们早已经融入中国了,这里就是家。”当莫水燕撒娇着央求母亲,用越南语说一句“我爱你”时,陈红文思索半天才缓缓吐出,之后,笑声依旧清脆爽朗。 莫水燕从来没有跟母亲回过越南,“不知道是什么样子,没有概念。” 可享粮补合作医疗 远嫁的越南女子得到了村镇等基层组织的默认,但要想从政策上“扶正”,则显得困难重重。她们最大的担忧是,子女户籍问题及其派生的迁徙、就业、升学等问题无法解决。 阮金红家里,一面墙上挂着毛主席的画像,相邻的一面则被各类奖状糊满。虽然是“三非”儿童,村里还是默许了阮金红三个孩子受教育的权利。“村里出了一个证明,中小学对他们一视同仁,跟村里其他孩子没有任何区别。”大同村委会副主任谈咏说。 “他们接受义务教育也是免费的。”莫水燕的校长李伟耿说,除了领不到严格“按户口来”的困难家庭助学金,“三非”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与他人并无二致。 在德庆县,“一视同仁”还延伸到了其他方面。去年,阮金红和孩子们同样分到了国家下拨的种粮补贴。“合作医疗、养老保险都可以买,村里不会区别对待。”大同村委会副主任谈咏说。 子女入户几无可能 1995年,高良镇江南村村民莫国华退伍转业时,已是大龄青年。“没有姻缘嘛,所以才花钱讨越南媳妇。”现在,他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2007年,他带着接生婆手写的出生证明和村委会盖上的大红印章,到县公安局为儿子莫振煌上户口。 “公安局说没有这个政策啊。”莫国华年轻时曾试图跳出农门,未能如愿。“孩子没有户口,可能连我都比不上,起码我出去过,见过世面。”莫国华低头猛吸了一口烟,然后用力地吐出来,幽幽地说:“难道老莫家世世代代都要做黑户吗?” 阮金红三个孩子读书个个拔尖,孩子们优异的学习成绩是徐进源和阮金红辛勤劳作的动力。但户籍问题像不断收紧的紧箍咒,让徐进源头疼不已。“考上大学却上不了,孩子会不会怨我一辈子?” 江南村罗阳小学校长李伟耿这样表述“三非”儿童的境况:父母给了他们生命,但政策却很难给他们“名分”。 按照婚姻法规定,取得户籍需要如下手续:越南新娘回国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具备国家机关颁发的身份及户籍证明,要有护照和来华签证,子女具备中国医院的出生证明。 现实情形是,对于粤西山区的家庭来说,上述每个证件,他们都难以拿到。莫国华的妻子黄欣嫁过来15年,从来没有回过家,连联系方式都没有。“回去一趟要花很多钱,要是我有能力办到这么多证明,就不需要娶越南新娘了。”莫国华说。 “在民政部门登记中,中越跨国婚姻,一个都没有。”德庆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股长何桂来说。 德庆县公安局一位负责人记得,几年前他们曾就这个问题请示过省里。当时省有关部门回复了指导性意见:如有出生证明可以办理入户。但前提有三个:父亲强烈要求孩子留在国内,且不违反计生政策;父亲要证明与入户孩子间的父子关系,要验DNA;最后一条是,原则上对越南新娘遣返回国。 “操作性不强。”德庆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春荣也感到头疼,他知道在贫穷的粤西,每一个前提的实现都几无可能。“地方政府也想解决这个问题,但又不能违反国家政策,我们有行政许可法啊。” 当南方农村报记者问阮金红是否担心被遣返回国时,她扭头看着院子,健谈的她开始沉默。许久,她撇撇嘴说:“我都来了十几年了。”一直到南方农村报记者离开这个偏僻的山村,阮金红仍对这句提问耿耿于怀,没有再跟记者说一句话,连道别都没有。 而日渐长大的“三非”儿童,却在期待着与“黑户”道别。(来源:南方农村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