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黄勇泉 林莉莉 记者陈家华 发自厦门)近日,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反映东浦路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贵州茅台酒。执法人员赶赴现场,经过初步调查,经营者无法说明该批酒的准确来源及购货凭证。为辨别真伪,执法人员立即联系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人员。经茅台酒公司鉴定,该批酒在瓶身处隐藏着细小的针孔。经核实,违法者利用专业设备在瓶身上钻出针孔,将真酒抽出,灌入其他价格便宜的酒,再将针孔堵上,然后冒充真茅台酒进行销售。执法人员共计查获标注“贵州茅台”、“MOUTAI”和“飞天(图案)”商标的“贵州茅台酒”719瓶,涉案金额498万元。 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酒实施了行政强制扣押措施,并对当事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贵州茅台酒公司通过对酒瓶再次辨认(鉴定),涉案贵州茅台酒非该公司生产,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本案经营者为获取利润,从非正规渠道购进并销售“打孔”的茅台酒,属于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规定;因货值金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思明区公安分局已进行立案侦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