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源网-微商货源之家!

货源b2b

当前位置: 主页 > 香烟 >
KMAA987

临汾市民孙先生:“微信卖烟”违法

时间:2023-12-06 22:04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
临汾新闻网讯被称为万能的朋友圈云集着众多的微商,卖面膜、卖枣夹核桃等等,就连卖名烟的微商也汇集在圈中。近日,市民孙先生反映,他过年时在朋友的介绍

临汾新闻网讯被称为万能的朋友圈云集着众多的微商,卖面膜、卖枣夹核桃等等,就连卖名烟的微商也汇集在圈中。近日,市民孙先生反映,他过年时在朋友的介绍下,在微信圈里买了一条中华香烟,可口感特别差,他将香烟拿到实体店,店家查看后告知,该香烟为高仿假烟。

照顾生意实为“纵容犯罪”

年前,好久没有联系的大学同学突然联系孙先生称其做起了微信生意,低价卖名烟。为了照顾同学生意,孙先生用低于市场价的价钱买了一条硬中华香烟,当时他还十分感激同学。

过年时,孙先生拿出名烟招待亲人,才发现低价购买的名烟是假的。当他向同学追问香烟的真伪时,同学说他其实也是香烟代理,在微信上直接和上一级代理商联系挣差价,只要有订单业务才会联系上级代理发货。

听完这些话,孙先生主动劝其不要再接触“微信卖烟”业务,卖假烟违法

微信上卖烟不合法

那么,在微信圈卖高仿烟违法吗?据了解,《烟草专卖法》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部门或者由工商部门根据烟草部门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另据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或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因此利用微信、网店、微店等信息网络手段销售卷烟的,属于违法行为。

如今,万能的朋友圈云集众多微商,同时汇集着各类热销产品。市民在选择加入微商团队时,一定要再三考虑,同时,市民在购买产品时,更要慎之又慎,了解清楚再入手。

记者 祁欣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