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让北京警察走麦城的案子。 十年抓不到一个罪犯,还让他在眼皮底下作案几百起,怎么说都是很丢人的事。 但警察不是神,什么案子都能破,不然这世上可能连犯罪分子都没有了。 民间的说法,“双桥老流氓”是上世纪70年代出现在北京的一个流氓团伙,他们活动于北京朝阳、顺义、通县一带,专门入室强奸妇女,顺带抢劫财物,前后共作案200多起。 负责这起案件的,是北京市公安局十三处一科,队长姓孙。 孙队长说 ,民间的说法并不准确,首先,这不是一个流氓团伙,案犯只有一个人; 第二,罪犯作案不是200多起,而是380起。 一个人作案380起,怎么说都很邪性。 关键问题是,就这么一个人,北京公安局先后出动几百人,什么招都用上了,整整10年,没能抓住他。 是公安无能吗?不是。 当时十三处号称“天下第一处”,破过很多大案要案,负责案件的公安干警也都是身经百战的警界精英。 是破案方法有问题吗? 说不上,那个年代能用的方法都用上了,先进的方法没效果,有人甚至产生过请算命先生帮助破案的想法。 破不了案的原因很复杂,总体来说,这是一个在特定环境下出现的特殊罪犯。“那是一个很奇特的人,”用孙队长的话说,“他的想法,从来没跟我们一样过。” 所谓想法一样,不是要求案犯都按警察的想法去作案,否则罪犯会很快被抓住了,也不会10年破不了案。 孙队长的意思,是说案犯作案完全无规律完可言。警察分析多年,都摸不准此人是在什么心理和情况下作案的。 多年破不了,让原本普通的强奸案成为奇案,时间长,牵涉面广,让曾经威风八面的警察都羞于提及。 说起来让人心酸,当年参与办案的一名优秀刑警被这个案子伤了心,缓不过来,后来干脆辞职修车去了。 因为“老流氓”作的第一起案子是在北京朝阳区十八里店,所以,此案还有一个代号——十八里店飞毛腿。 “老流氓”犯的第一案是在1972年夏天。 一天夜里,一名蒙面人潜入十八里店一户农家,强奸了一名年轻媳妇。“革委会”接到报案后询问受害人,她却连案犯的体貌特征都说不清楚。 不久,那人又第二次作案。 这次仍然在朝阳区,还是入室强奸。与上次不同的是,这一次他自称“老流氓”,上次却没有。 此后,类似案件连续发生,先是强奸,有时再偷走受害人家里一些财物。作案范围以朝阳区双桥镇为中心,方圆十里左右,偶尔会到通县、顺义等地作案。每次作案都称自己为“老流氓”。 一时间,该地区的年轻妇女惶恐不安,男人不敢去上夜班,要待在家里保护老婆。 案子很快上报到北京市革委会主任吴德那里。 吴德大怒,下令出动300名工人民兵,在案发地进行大范围搜捕。 工人民兵是当时的预备役部队,全国最多时有2000万人。 工人民兵是多面手,搞宣传、抓特务、接待外宾、开批斗会、甚至还教街道老头、老太太识字。 不过,什么都能干的工人民兵,捉拿罪犯就没那么专业了。 但也不是没有效果。工人民兵一开始的设伏地点很准确,“老流氓”也撞进了其中一个设伏点。 “老流氓”那次撞的网,是一名军人出身的头头布置的。他非常注重保密观念,消息只通知了村干部,设伏的人全埋伏在村外,老百姓毫不知情。 结果就是,“老流氓”黄昏潜进村子,民兵还没到位;他夜里作案,民兵却蹲守在村外,好像在替他站岗;他作案后逃窜,受害人大 声呼救,民兵才知道村里出了事。 发现出事,指挥部立即下令封锁村庄各路口,把在附近村子设伏的民兵也迅速调来展开大搜捕。 从受害人呼救到民兵开始行动,中间只隔了几分钟,“老流氓”能跑多远?可几百名民兵找了一夜,愣是找不到他。 追捕中,不断有人发现“目标”,甚至有那么几次同时在两三处发现“目标”的情况。 在事后的复盘中,指挥部发现,代表案犯的小旗子一会儿东,一会儿西,一会儿过了河,一会儿又在村边,让人看了惊奇不已:这贼跑得也忒快了吧? 指挥部认为,案犯应该在民兵合围前逃脱——这也是一个合理的解释。 抓捕失败,吴德才想到这件事应该交给公安部门去做。十三处才被委以重任。 专业的就是专业的。十三处的侦查员到了现场,只用几分钟就弄明白一件事:“老流氓”昨晚根本没跑—— 在受害人房后的几堆秸秆中有案犯藏匿过的痕迹。 “老流氓”被捕后承认,那晚发现到处是人,根本跑不掉,就摸进受害人房后那堆秸秆里,睡了一觉。第二天早上醒来,看看四下无人,就地方便了一下,悠哉悠哉地上班去了。 侦查人员检测了排泄物的内部温度,发现在他们赶到之前的一个多小时,“老流氓”还在这里睡觉。 几百人的抓捕竟然出现“灯下黑”的疏漏,也只能用不专业来形容了。 对比几起案件,警方发现“老流氓”作案区域主要集中在农村,案发当地住宅多为单独院落,彼此相隔有一段距离。 当地的习俗,房屋窗户均为上半部分糊纸,下半部分镶玻璃,不挂窗帘不锁门。这让案犯很容易锁定作案目标,进屋也毫不费力。 还有,虽然是农村,很多男青年却在京郊工厂上班,不少人还要上夜班,家里就只有老婆孩子,给“老流氓”提供了作案的机会。 “老流氓”作案时,一般先潜入无人住的西屋,悄悄脱掉衣服,用黑布蒙面,再进入女性居住的东屋作案。 据受害人描述,他通常会把刀架到孩子脖子上,威胁受害人说:“我是老流氓,让我玩会儿,不然就杀了你孩子。” 此人作案既疯狂也无规律。 他有时会顶风作案,侵犯同一人三四次;有时却长久沉寂,一点动静没有。这和一般性侵案犯一段时间不作案就受不了,或者一次满足后很长时间不作案的情况完全不同。 直到“老流氓”归案,干警们才弄明白他作案的真正原因,说起来让人不可思议——竟然是和老婆吵架! 吵架是因为他们夫妻性生活不和谐吗?不完全是,主要是他每次吵架后都非常冲动。他的冲动,不是拿刀砍老婆,而是出去侵犯别人的老婆。 有时作案回来老婆还没消气,两人又吵,他又冲动跑出去作案。 这种作案“规律”,警察怕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到。 在多年的侦查中,警方也曾把他列入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侦查员甚至看到过嫌疑人夫妻吵架。 但他们又怎能想到,那男的会因为菜炒咸了、饭做晚了、袜子没洗干净这样鸡毛蒜皮的小事,吵个架就去犯强奸案呢? 他或者很爱老婆,或者很怕老婆,无论怎样,吵了架无处撒气,就报复在别的女人身上。 有人可能有疑问,既然已经列入嫌疑人了,怎么不抓他呢? 这里有一个误导。 在没有锁定具体目标前,嫌疑人肯定不止他一个,警方在逐步缩小范围的过程中,却把他从重点怀疑对象里排除了。 惯性思维在作怪。 前面说了,“老流氓”作案会经常顺走人家的东西。那时农村也没啥值钱的,他就看到什么偷什么,不挑不拣。 有一次作完案,竟把受害人家里一袋70斤的大米偷走了。 之前警方已认定,此人没有使用交通工具,一直步行作案,那他扛70斤大米能走多远? 通过分析,警方以受害人的家为中心,画了一个方圆3公里的圈,认为案犯扛着这么一大袋米,顶多也就步行这么远了。 而被列为嫌疑人的“老流氓”的家离案发现场有十几公里,正常人能扛70斤大米走这么远吗? 警方认为不可能,于是不再把真正的“老流氓”作为重点嫌疑人。 警方不知道的是,“老流氓”根本不是正常人,否则就没有后面的几百起案件了。 “老流氓”的与众不同,还体现在敢反复在同一地点同一人那里作案上。 有一次,一名受害人被“老流氓”强奸,警方接到报案后前去调查取证,并预测他下一次会去哪里。 不料警察刚走,他第二天又去了,侵犯的还是这名女性。 警察再来,认为他有可能会像现在这样去袭击以前的受害人,就布置警力,加强对其他受害人的保护。 结果,警察正在调取其他受害人的地址,又接到报案,还是同一名受害人——“老流氓”第三次强奸了她! 干警们既窝火又愧疚——几次三番地看到同一名受害人被侵犯,显得警察太无能了不是? 不久又发生了一起特别案件:某村妇女主任被“老流氓”袭击,好在她反应快,死死顶住卧室门,没让“老流氓”得逞。 “老流氓”心有不甘,临走时威胁她说还会再来。 考虑到此人的猖狂劲,警方认为他真会再来,决定设个套,找一名相貌清秀、体形差不多的女干警冒充妇女主任,钓“老流氓”上钩。 两天后,他果然来了。 此时,村庄里悄无声息,漆黑一片,妇女主任家也熄了灯。女干警持枪在屋里等候,行动小组组长常占魁等人埋伏在村内各个角落。 正等得不耐烦时,常占魁突然发现,村外土坡后冒出一个黑影,缓缓地向村里走来。 只见他走到村外一个草垛前,稍作停留,四下里看了看,未发现异常,便跃出草垛,脚步轻快地向妇女主任家走去。 眼看着只差一两分钟就要收网了,干警们摩拳擦掌,兴奋不已。 突然,意外发生了! 黑影停下不走了,愣愣地看着妇女主任家,好像在考虑什么。 常占魁紧张起来,直觉告诉他,肯定出了问题。 说时迟,那时快,黑影忽然转身,向村口飞奔。 他要逃! 常占魁不及细想,立刻发出行动信号,各埋伏点的干警迅速打开手电,呼喊着向黑影追去。 有干警回忆说,“那小子跑得像一道轻烟,加上我们距离远,周围还有雾,最终没能追上他”。 一个小时后,各路干警无功而返。 常占魁气得跳脚,下令查原因。一查才知道,女干警待在房内太无聊,困极了又不能睡,就偷偷点了支烟想抽两口。 那年月女人抽烟的少。黑暗中一闪一闪的火头“老流氓”让心生警惕,他知道那肯定不是妇女主任,而是警察。 女干警因此受了处分。 随着一次次失手,案情仿佛进入死胡同,警方甚至怀疑警队里有“内鬼”。 这不是无缘由的。 除了在妇女主任家下的那个套以外,“老流氓”再没有踏入警方布下的任何“陷阱”。 刑侦专家算定他会去的村子,他偏偏不去;警方在几个村里精心布完控,他却去了另外没有布控的村子。 于是,怪异的事出现了:干警在甲村设伏,他去旁边的乙村作案;干警刚从甲村撤出,他第二天又去了甲村…… 一次是巧合,难道次次是巧合?如果没有内应,他还能未卜先知不成? 直到“老流氓”归案,结合他的职业,警方才恍然大悟,明白了“内鬼”出在哪里。 一晃到了1974年,“老流氓”仍然在不停地作案,警察仍然抓不到他。大家一边努力工作,一边尽力摆脱“内鬼”的嫌疑,可谓焦头烂额。 没办法, 十三处干脆采用最“笨”的方法——蹲守。这既考验案犯的耐心,也可以证人、自证。 干警们在蹲守中忽然注意到,设伏前通知村民的,“老流氓”肯定不会去;如果设伏的消息只限于警方内部知道,“老流氓”的消息好像就没那样灵通了。 这种猜想很快得到了证实。 一次行动中,警方事先没有通知村里干部群众,只是安排侦查员悄悄在村外布控。 果然,当天晚上,侦查员肖毓敏和“老流氓”遭遇了。 时值深夜,肖毓敏正在稻田边蹲守,突然发现一个背着大包的人影匆匆从田间走过。 肖毓敏跳出来喝问,对方扔下包就跑。 双方距离不到10米,肖毓敏又是装甲兵出身,反应挺快,随即奋起急追。 结果出乎他的意料。 刚收割过的稻田到处是老鼠洞、田埂、稻茬,肖毓敏在部队里百米11秒,在这里硬是跑不起来。而对方脚下像踩了风火轮,健步如飞。 眼看着追不上了,肖毓敏刚想拔枪射击,不料一脚踩进一个鼠洞,足踝当场脱臼,射击也失去了准头。 他疼得呲牙咧嘴,眼睁睁地看着黑影消失在夜色中。 黑影遗失的包袱中,正是一名受害人家中失窃的物品。 此后,又有几名干警与“老流氓”遭遇,却都未能抓住他。消息传来,“老流氓”又多了个外号——飞毛腿。 这么多人怎么就追不上他呢? 孙队长解了谜。 他说,当时双桥地区水田旱田错杂,田埂密布,麦秸垛、柴火堆到处都是,间或还有灌渠散布其中。 坡上的灌木和桑树为干警们蹲守提供了方便,也为追捕制造了很大麻烦,更不用说随处可见的泥鳅洞、螃蟹窟、田鼠窝了。 不少干警像肖毓敏一样,在追捕中“马失前蹄”,后来说起这些“陷阱”,一个个恨得咬牙切齿。 对这些坑坑洼洼,“飞毛腿”却不怕,因为他熟悉地形,不走正路,专挑田间小路走。 干警走大道追,肯定追不上;跟着他跑小路,东倒西歪,趔趔趄趄,一抬头,“飞毛腿”不见了。好不容易看到个影子,扑上去却发现是柴火垛…… 有干警说,其实“飞毛腿”在那种情况下也没那么快,只是他太熟悉地形了,跑起来才会那样顺当。 有人要问了,为什么不用警犬? 警犬追击犯人肯定得力,但70年代中国的警犬业,远不像现在这样发达。 文革期间,公安机关的警犬队几乎全被解散,直到1972年和1973年,警犬业才逐渐恢复了一点元气。 几次抓不到“飞毛腿”,十三处请求调警犬前来助战。 就在肖毓敏崴了脚不久,带着两条警犬的干警与“飞毛腿”遭遇。 发现警察,“飞毛腿”故伎重演,沿着田间小路飞奔。干警随即放警犬追捕。 驯犬员满怀信心地说:“看吧,一条就够要他命,两条都上了,准能抓他回来!” 干警们心情大好,沿路追去。 但结果让人愕然。 干警们看到两条警犬低头耷拉脑地跑了回来,走近看,发现警犬有点哆嗦。 没追上?!大家愣住了。 驯犬员忽然冒出一句:“那小子不会把狗都跑赢了吧?” 后来再放警犬追,警犬却让一反常态,根本不去追了: “飞毛腿”明明跑向了东边,警犬闻了味却向西边跑,让它向东追,它死活不去! 这是啥情况? 警犬队的领导很恼火,觉得丢人,一咬牙,把队里的名叫“大黑的”种狗黑背派了过去。 没想到大黑闻了“飞毛腿”的残留物以后,表情极为惊恐,脖子下面的毛都炸了起来。只是它服从性极强,主人下令追,大黑毫不犹豫地追了上去。 干警们跟着大黑在后面跑,很长一段时间后,才看到它疲惫地从雾中跑了回来,嘴里叼着一只手套。 经过比对,这正是“飞毛腿”作案时戴的手套。 干警们大喜:看来大黑已经与“飞毛腿”交过手了! 大家很激动,驯犬员老张也示意大黑再追。可无论怎样催促,大黑死活不愿再追了。 老张气得要打它,大黑流下了眼泪,却仍然不肯动。 孙队长阻止了老张,说:“它不肯追肯定有原因,打它也没用。” 功亏一篑。一个脾气爆裂的技术员气得骂老张:“你人怂狗也怂!” 气归气,大家冷静下来分析,这个“飞毛腿”不会是杀狗的吧?不然怎么警犬这么怕他? 警方后来还真对相关从业人员过了一遍筛,发现不管是养狗的、杀狗的,还是狗肉铺的,无一与本案有关。 大家回到警队,继续分析总结案情。听到侦查员说出出事村庄的名字,那名脾气爆的技术员突然问:“那个村谁家出事了?” “村北的一个知青点,五个女知青,全都被祸害了。” 听到这话,技术员一屁股坐到地下,双手抱头,大半天,哽咽着吐出几个字:“那个知青点,有我妹妹……” 此时,无力感笼罩着在场干警,大家在恨,恨自己,更恨“飞毛腿”,生吞活剥他的心都有。 警犬追踪失败,警方加大了搜寻力度,每天出动警力平均40~50人,主要用在蹲守上。 说起蹲守的那几年,孙队长满是感慨。 白天看卷宗,40多大本,能把人看吐;夜晚去双桥,布置好稻草堆,开始蹲守。 每天必带的几样装备:雨衣、皮大衣、手枪、报话机、电警棍、手铐,另外还有一截干辣椒。 困的时候拿出辣椒舔一口,当时就精神。 也有巡逻。 四人一组,从双桥牛奶场,步行到通县,晚上10点多开始去,早上回来,来回差不多20公里。 这样的日子,老孙过了三年半。 此后几年中,“飞毛腿”时而密集作案,时而长时间没动静,让干警一度认为,他要么死了,要么因为别的什么案子被抓了起来,或者年龄太大作不动案了。 但破案不能靠猜,抓不到人,蹲守还得继续。 1976年冬天的一个深夜,蹲守小组再次与“飞毛腿”遭遇了。 孙队长回忆,当时大概凌晨两三点钟,双方突然碰上后,“飞毛腿”掉头就跑,几名干警还是没能追上。 第二天,警方仔细追踪,发现“飞毛腿”与警察周旋多年,已今非昔比,练出了很强的反侦查本领。 他会在雪地里来回踩,破坏自己的脚印;会正着走、倒着走、把脚立在鞋子里斜着走,甚至边走边蹦,步幅极不稳定。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试图破坏警方对他足迹的追踪。 即便如此,干警们仍然在双桥火车站附近一个叫显宁侯村的地方发现了他的踪迹。 在这里,“飞毛腿”绕着一个房子转了很多圈,留存积雪上的脚印纷乱。 后来得知,他绕着转圈的那座房子,住着一个兽医。 兽医姓李,其貌不扬,这人在1973年曾被列为“飞毛腿”一案的嫌疑人,因其住处离案发地点太远,并未引起警方重视。 未能进一步调查他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多名受害人听过李兽医声音的录音,均未有异常反应。 懂得兽医这行的会知道,有的兽医在给动物治疗时,为安抚情绪激动的“患者”,会控制喉部肌肉模仿动物叫声,以达到与其“沟通”的效果。 这位李兽医就会这个,他给警方的录音也是控制喉部发音,变了声的。 如果干警们知道,困扰京城神捕十年之久的“双桥老流氓”、“飞毛腿”,竟然是这名默默无闻的兽医,他们会作何感想? 李兽医叫李宝成,1944年出生,显宁侯村人,给村民的印象是“为人热心,工作认真”。 因为他妻子经常上夜班,使得二人性生活极不和谐,并经常为此吵架。而妻子的长期夜班,又给李宝城作案提供了便利条件。 案发后,其妻大为惊讶,以至于警方以为她在演戏。 李宝城行医要经常在各村行走,他熟悉各村几乎所有荒僻的小路和田间小道,也对各村的家庭情况了如指掌。 行医期间,村民常常在闲聊中透露警方布控的消息,加上他有意无意地套取“情报”,就很容易了解警方的行踪,为他逍遥法外10年埋下了伏笔。 李宝城并不给狗看病,但为什么警犬怕他呢? 干警们审讯后才知道,无论牛马还是猫狗,生病后使用的药物都是一样的。李宝城身上的味道人闻不出来,狗却可以。狗像小孩一样,不愿和这种人打交道,所以闻到他的味就打哆嗦。 李宝城从落网到供认的过程也充满戏剧性。 他是在通县梨园镇被抓的,抓住他的是一名退伍军人。 这天上午,退伍军人到供销社买盐,刚走到供销社门口,里面出来一个人,二人擦肩而过。 突然,女营业员探出头来对军人大喊:“他抢我钱!” 听到叫声,那人迅速跑了起来。 退伍军人转身就追。女营业员又扯开嗓子向村民求助:“快来人啊,抓小偷啊!” 很快就有人加入追赶队伍,不一会儿聚集了百十人。 那人跑得像兔子,跳矮墙、蹿小道、钻树木,反正哪儿难走往哪儿跑,让退伍军人直咋舌。 可退伍军人也是本地人,一样熟悉地形,寸步不让。 跑着跑着,退伍军人发现,一百多人的追赶队伍只剩下四五个年轻人,几个年轻人已经累得也顾不上喊了,其他人则被落了一里多地。 又跑了两三千米,退伍军人发现身后一个人也没有了,前面那小子竟然没有减速的意思。 退伍军人怕单独追吃亏,迅速从路边的矮墙上摸过来一块大砖头,接着向前追去。 这一跑一追就是一万多米(警方后来测量过),退伍军人佩服得不行:行啊小子,练过吧? 那小子终于跑不动了,转过身来摆个架势要来个鱼死网破。退伍军人跑上前,一砖头拍了下去…… 被砖头拍倒的这人,就是李宝城。 警方审问得知,他蒙着面空着手,跑到供销社抢钱,抢了90多元。——看来这些年与警察周旋,把胆子练大了。 他走出供销社,刚把蒙面的黑布摘下来,就碰上了退伍军人,加上营业员一喊,就有了后面一万多米的追逃大戏。 招供的环节,可以说是李宝城给自己挖的坑,自作聪明。 当时北京公安局正在搞政治运动,全局上下忙成一团糟,把李宝城当成普通的抢劫犯给忘了。 这一关就是20多天。 李宝城发现没有提审他的意思,心里直发毛:是不是以前的事都被公安机关掌握了,正在整我的材料?不然怎么这么长时间不审我呢? 他之前没被抓过,对抗审讯的本领可比他反侦查的本领差多了。他也不想想,干警们要真知道他是“飞毛腿”,恨不得扒了他的皮,一分钟也不会耽搁地来审他,能放20多天不管不问? 结果李宝城为了见警察,给自己出了个昏招:主动供认了自己两年前的一桩盗窃案。 果不其然,过了三天,两名警察提审了他。这两人是孙队长和另一名刑警。 两年前,李宝城盗窃了一家公司的财务室,偷取现金1000多元。这在70年代属于大案,孙队长二人就认真地和他核对起来。 一对不要紧,孙队长突然觉得这案子有点熟悉,就小声问旁边的刑警:“这是不是‘飞毛腿’卷里的案子?” 刑警一拍脑袋,赶紧低头翻卷宗,猛地一拍桌子,嘴张了半天没合上——还真像! 二人吃不准,走过去仔细看李宝城—— 几乎所有受害人都称,“飞毛腿”体形彪悍,力气很大。可眼前这人形貌猥琐,土里土气,不到一米七的个头,怎么可能呢? 他们赶紧给局里打电话,调卷宗。 半小时后,十几辆警车呼啸而至,当场给李宝城钉上了死铐。 确凿无疑,此人正是警方追捕10年的“双桥老流氓”、“飞毛腿”! 看到这架势,李宝城第一次感觉到了公安机关的巨大威慑,两眼一翻,吓晕过去了。 审讯出奇地顺利。对380起案件,李宝城供认不讳,问什么说什么,看来早就有思想准备。 半年后,李宝城被执行死刑。 孙队长却没有特别高兴。他说:“这案子投入太大了,算不得成功。还有,我当时没反应过来,现在后悔得不行,我怎么就没扇他一大耳刮子呢?犯纪律我也认了!” 对这事,他一直耿耿于怀。 最后提一句那位立了功的退伍军人。 警察追了10年没追上的“飞毛腿”,怎么就被他给拍倒了呢? 后来了解到,他上学时拿过北京市马拉松冠军,但不是专业运动员,就是天生能跑。 (责任编辑:admin) |